2009年2月10日 星期二

狗屁新聞標題

搶錢?拼績效?竹市春安開出1萬5千多張罰單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90211/1/1e9yn.html



裡面提到的哪一項罰單項目是警察故意陷人於罪的?

不依規定兩段式左轉被開單是警察不對?
闖紅燈還好意思說警察搶錢?
不戴安全帽不應該開單?
酒駕不應該取締?

記者下的標題真應該打屁股…

要我說呢,標題應該下:「國人守法觀念淡薄,亟待改進!」

沒有留言: